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袁志颖)“拖欠近一年的赔偿款已经全部要回来了!”近日,小乐爸爸的一通电话,让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的检察官悬着的心落下了。
2022年1月,陈某驾驶小型汽车,在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段闯红灯,将正在过马路的小乐爸爸和10岁的小乐、3岁的小乐妹妹一家三口撞倒,其中,两名未成年人均受轻微伤,共花费治疗费用8万余元。
经交警部门认定,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事后,陈某与小乐爸爸在交警的主持下达成赔偿协议,约定陈某应于2022年3月1日前赔偿小乐等两人医疗及营养费用共计10万元,协议签订当天,陈某支付了2000元。但是后来,陈某便不再履行赔偿协议的约定,小乐爸爸多次找陈某,对方都避而不见。
2022年12月,小乐爸爸再次寻找陈某未果,遂前往人民法院寻求帮助,但其是第一次进法院提起诉讼,对所需证据和诉讼流程不了解,立案庭法官告诉小乐爸爸,可以向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。小乐爸爸便向检察官反映了相关情况,希望得到帮助。
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迅速受理了该案。随后,检察官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,第一时间回访了小乐爸爸,根据小乐爸爸的意愿,指导他撰写支持起诉申请书,依职权帮助小乐爸爸调取了被告人的身份和住址、联系电话,帮助其归纳、整理了伤情及费用等证据材料,12月20日,准备充分后,小乐爸爸向法院正式起诉。
同时,检察官与陈某所在村的村委会沟通联系,并向知情群众了解陈某的情况。“陈某家庭条件应该还算可以,他有车有房,但他和妻子、孩子都在月亮岛街道居住,很少跟村里人来往。”掌握相关情况后,检察官又走访了陈某家,郑重告知其在本案中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情况和败诉风险,严肃指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法律义务应承担的后果。“没想到我的案子还惊动了检察院”,陈某说因为去年受疫情影响,自己家的经济情况也很紧张,所以没有赔偿到位,他表示会马上想办法凑钱赔偿。
2023年2月6日,该案开庭审理,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。开庭前1小时,检察官参与法官对双方组织的调解活动,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。上午10点,该案当庭宣判,判决陈某在10日内支付原告医疗及误工等费用98000元,陈某当庭履行了48000元义务,并在一周内将余款全部赔付到位。
一审:李翔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责编:李翔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